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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2日表示,各地司法部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组织向农民工集中的区域“上门送服务”等形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拿着钱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施汉生在当日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已于近日联合启动“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到工业园区、企业厂区、社区等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通过举办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培训班、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摆放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与农民工讨薪维权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以及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的意识。  此外,各地普遍将春节前后的一段时间确定为农民工专项维权季,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或设置专门窗口,确保农民工及时获得咨询、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服务专席,选派熟悉劳动纠纷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律师值守解答,并及时汇集社情民意,了解农民工服务诉求、服务类型及服务数据,以提高服务精准度。  据悉,2019年以来,司法部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司法部为民服务的重要实事之一强力推进,现已取得一定成效。在立法方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完成立法审查工作,在建立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方面迈出重要步伐。2019年上半年,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排查梳理合同签订和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违法违规情况,为农民工追回数亿元工资。司法部还于2019年5月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绿色通道”累计访问19992人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1600余件,涉及农民工17500余人,共帮助追讨欠薪2700余万元。此外,司法部还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确保农民工都能享受到合乎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当日,司法部还发布了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解决、工伤赔偿等农民工法律援助热点问题。
          02/05 专项治理
        • “剑网2019”专项行动十大案件
            1.中兴华睿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侵犯新闻作品着作权案  2019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中兴华睿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3月以来,该公司未经着作权人新华通讯社许可,通过其运营的“新华丝路网”向公众传播《“一带一路”结硕果中哈合作再向前》等新闻作品,其中侵权文字作品140篇、摄影作品110幅。2019年7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侵犯新闻作品着作权的行为。该案的查办对强化媒体版权保护、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江苏扬州马某予等涉嫌侵犯影视作品着作权案  2019年3月,江苏扬州公安机关打掉一个涉嫌翻拍制作盗版院线电影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摧毁作案窝点4处,查扣电影放映服务器、数字投影机、电脑、加密狗等各类设备1.3万余个。经查,2017年以来,马某予等人通过翻拍院线影片制作高清盗版片源,并添加水印加密,以付费加盟会员的形式将万余部盗版电影提供给点播影院非法放映牟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点评:2019年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盗版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相关执法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影院盗录偷拍及非法传播行为,先后破获了一批盗版院线电影重大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扬州查破的特大偷拍盗录案,是春节档院线电影盗录和销售网络的源头,首战告捷打掉隐藏多年“幽灵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净化了院线电影版权生态。  3.上海陈某等侵犯影视作品着作权案  2019年3月,上海市公安机关对“子墨影视网”“秋霞电影网”“最快资源网”等网站涉嫌侵权案立案侦办,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经查,2017年7月以来,陈某等人运营管理“最快资源网”等10个盗版影视资源网站,下载、传播大量盗版影视作品,并通过添加境外赌博广告牟利,涉及侵权影视作品10余万部,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2019年11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陈某等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不等。  点评:“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严格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作为重点任务,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及通过网站、应用程序、网盘分享、聚合盗链、电商平台等传播盗版影视作品行为,着力规范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版权秩序,取得明显成效。该案依法从快从严查办,对加强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促进影视产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4.山西“圣城家园网”侵犯着作权案  2019年1月,山西省、长治市两级公安、版权部门成立专案组,对“圣城家园网”侵犯着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朱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虚假备案网站提供大量未经授权的电影、音乐、游戏、软件等资源供会员下载,通过会员收费与推广广告牟利,涉及影视作品16700余部、音乐作品16300余个、游戏作品4700余个、软件作品9900余件,网站注册会员达200万人次,点击量达13亿次。2019年12月,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朱某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1万元不等。  点评:本案具有侵权数量大、作品种类多、调查取证难等特点。公安部门会同版权执法部门组成专案组,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立案到首名嫌疑人抓捕归案只用了15天的时间,是加强打击侵权盗版两法衔接的典型案件。  5.江苏南京“韩剧TV”APP侵犯影视作品着作权案  2019年3月,江苏省版权局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行动,集中执法骨干,加强网络巡查,加大查办力度。根据集中办案周筛查线索,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对“韩剧TV”APP侵犯影视着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南京乐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着作权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韩剧TV”APP,向用户提供88部韩剧的在线播放,并通过发布广告牟利,共获取广告收入41万余元。2019年9月,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83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版权执法部门开展集中办案行动,发挥了版权行政执法主动监管、快捷高效的优势,成效显着。该案是集中办案行动的典型案件,体现了版权执法部门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发挥威慑作用的执法导向,有利于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  6.湖北浠水91系列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着作权案  2018年12月,根据版权部门转办案件线索,湖北省浠水县公安部门对91系列网站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经查,“91zy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65484部,“imeizy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17398部,“91zyw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54029部。在案件侦办中,公安部门挖出上线网站“ziyuanpian网”涉嫌传播侵权影视作品30376部。目前,已关闭涉嫌侵权网站500余个,向全国公安机关移交各类线索近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案件已移送起诉。  点评:侵权网站在境外设置服务器,犯罪嫌疑人分布在9个省市,利用网络进行团队化运作,涉及中外影视作品10万余部,具有隐蔽性强、侵权传播范围广等特点。该案的成功查办,对加强两法衔接具有示范意义,对打击集团化侵权具有较强的震慑作用。  7.柔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传播盗版电子出版物案  2019年3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柔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经查,2017年10月至2019年3月,该公司未经着作权人麦克劳希尔全球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许可,通过多人云视频会议软件ZOOM平台进行网络授课,向公众传播Wonders教材等电子出版物。2019年5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版权执法部门对利用云视频会议系统传播盗版境外出版发行机构教材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体现了中国政府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也是执法部门对查办新型网络侵权案件的有益探索。  8.江西吉安“5.28”侵犯影视作品着作权案  2018年5月,江西省吉安市公安部门对版权部门移交的微信公众号涉嫌侵权案立案侦办。经查,陈某某等人通过搭建电影资源网站,利用微信公众号吸纳注册会员,未经着作权人许可传播盗版影视作品600部。2019年9月,吉安市峡江县人民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陈某某等人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不等。  点评:近年来,侵权盗版分子利用资源网站及社交软件、网盘软件等传播盗版作品现象多发,严重损害了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版权秩序。本案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传播侵权盗版作品,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江西、湖北、河南等地执法部门加强协作,美国电影协会等境外着作权认证机构密切配合,是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推动版权社会共治的典型案件。  9.山东淄博“6.26”涉嫌侵犯标准作品着作权案  2019年6月,根据标准出版机构自律发展联盟举报线索,山东省淄博市公安部门、版权部门成立专案组,对王某某利用“标准文献网”非法销售盗版标准案立案侦办。经查,“标准文献网”未经着作权人许可,收录31万条盗版标准进行传播,涉及国内标准16722条、国际标准751条,非法牟利2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点评: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连续多年将打击含有着作权的标准类作品侵权盗版列为重点任务,本案是利用网络非法传播、销售盗版标准的典型案件,涉及盗版标准数量大,侵犯国内19家出版社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盟标准等国外标准化机构合法权益。版权和公安部门积极关注含有着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版权保护,案件查办对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10.上海吴某锋侵犯影视作品着作权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吴某锋经营“onlytvb网”,明知“爱港剧”等网站为盗版网站,仍从中搜索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的电视剧视频链接,采取解析播放等非法手段获取播放地址写入其网站数据库,供用户观看被链盗版网站上的有关视频,并通过提供广告服务牟利,非法经营额30余万元。2019年11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着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锋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期间从事视频网站经营。  点评:该案并未囿于传统的网络着作权侵权标准,而将深度链接这一技术行为置于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规制可能性的视角内进行综合评判,明确了深度链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立了该类案件“明知+破坏技术措施”的基本证据标准,是对“深度链接”侵权入刑的积极探索。
          02/05 专项治理
        • 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着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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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针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高发势头,2018年11月2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赵克志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治理专项行动。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治理专项行动不断掀起高潮,取得了显着成效。2019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52.7%、123.3%,发案数同比下降3.1%。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整合资源手段、创新机制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线索快速落查机制,依托大数据快速发现犯罪窝点,指挥涉案地公安机关定点铲除,共捣毁境内诈骗窝点512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万名。同时,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等地公安机关,先后21次赴柬埔寨、菲律宾等1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协调当地警方捣毁境外诈骗窝点7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276名,并先后20次从境外将嫌疑人押解回国、依法惩处。为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公安部与网信、工信等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密切协作,建立了一大批预警拦截系统,在全国推广“96110”反诈专线,不断提升主动发现和预警劝阻能力,共向各地推送预警线索170万条,劝阻受害人101.6万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1亿元,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持续完善健全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止付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5.5万个,拦截涉案资金373.8亿元。  按照部际联席会议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措施,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相关典型案例,着力解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管辖、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难题;工信部组织开展打击治理手机“黑卡”专项行动,查源头、断通道、堵漏洞,累计封停疑似涉诈电话号码47万个;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政策文件,开展全国督查,建立风险排查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中央网信办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清理整改互联网黑灰产业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空间。针对地域性诈骗突出问题,国务院联席办集中约谈13个重点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6个工作组对重点地区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各重点地区党委政府以约谈和督导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工作。目前,一些重点地区地域性诈骗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随着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体系不断完善,全民反诈防骗的社会氛围不断浓厚。公安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教育部等部门连续多年开展“反诈集中宣传月”“诚信建设万里行”“守护青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借力互联网企业和社会媒体平台,针对高发诈骗案件类型,发布权威防范提醒,举办大量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公益宣传活动,全面推行心防“五入”,即“入户、入校园、入企业、入场所、入群”,有效提高了防范宣传的触达率,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反诈氛围。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将继续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管、控、宣同步推进、多管齐下,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构建职责清晰、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打击治理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打击治理能力,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多发高发势头。
          02/05 专项治理
        • 堵占消防通道最高罚款5万元,并记入信用档案——“生命通道”岂容添堵
          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下发了《全区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者将最高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据介绍,此次打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治理的重点是所有单位场所及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所有单位场所及居民住宅楼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所有高层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同时要求,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落实维护管理职责,并立即进行自查清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此外,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或消防车通行作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被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方案》提出,全区各地将组织规划、住建、城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对于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或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占用改变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可向消防救援部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公安机关(110)举报。
          02/05 专项治理
        • 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 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系列具体部署,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评价体系、“信易贷”产品创新、风险处置机制、地方支持政策、管理考核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通知》提出,一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税务、市场监管、海关、司法以及水、电、气费,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领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二是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地区性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明确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并按照公益性原则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  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知》提出,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定期推送给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通知》提出,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易贷”产品和服务,加大“信易贷”模式的推广力度。二是鼓励金融机构以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  创新“信易贷”违约风险处置机制。《通知》提出,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依托金融科技建立线上可强制执行公证机制,加快债务纠纷解决速度。二是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债务人开展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信易贷”支持政策。《通知》提出,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信易贷”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弥补金融机构在开展“信易贷”工作过程中,由于企业债务违约等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更加多元化的风险缓释措施。  加强“信易贷”管理考核激励。《通知》提出,一是在逐步丰富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信易贷”统计报表报送机制。二是建立“信易贷”工作专项评价机制,并从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两个维度开展评价。金融机构评价结果纳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地方政府评价结果纳入城市信用状况监测。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责任重大。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是落实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做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充分发挥信用手段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把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推向深入。
          02/05 专项治理
        • 三部门:推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推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虚假图像、音视频生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谣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备案。《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当前,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迅速发展,用户规模不断壮大。有关数据显示,国内网络音视频行业正在持续高速发展,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已达6.08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已达7.59亿。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风险隐患。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促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规定》明确,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技术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对于基于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音视频信息服务,《规定》提出,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基于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具有媒体属性或者社会动员功能的音视频信息服务,或者调整增设相关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着方式予以标识,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  此外,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部署应用违法违规音视频以及非真实音视频鉴别技术,发现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制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应当依法依约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规定》提出,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规定》的,由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05 专项治理
        • 民政部:“假结婚”、“骗婚”、“重婚”者将进入失信黑名单
          民政部于1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媒体就如何解决骗婚、重婚等问题提问。民政部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表示,民政部已开发全国婚姻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信用中国平台对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近年来,由于身份信息被盗用,惹上“骗婚”官司的新闻屡有发生,引发社会各界对婚姻登记信息联网问题的关注。“‘假结婚’、‘骗婚’、‘重婚’等情况一旦查实,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杨宗涛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家3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民政部印发了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开发了全国婚姻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并会加大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力度。针对结婚登记联网问题,杨宗涛表示,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互通的稳定性,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引入现场人脸识别、指纹采集比对、人证核验,身份证读卡器等技术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此外他强调,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甄别能力。同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01/20 专项治理
        • 惩治“老赖”又添神器:电子封条
          近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产,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电子封条”。2011年12月,曹女士购买了曙光家园小区3栋一套商品房,以该房为抵押,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28万元,还款期限20年。但从2016年9月起,曹女士还款开始出现逾期。2017年7月31日,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银行与被告曹女士、长沙市广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曹女士多次承诺还钱,可一次也没兑现。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个月前,法院在曹女士家门口张贴了公告,通知其尽快搬离,但曹女士却声称并不知情。1月8日,执法人员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后,技术人员仅用了5分钟就将“电子封条”牢固地安装在曹女士家的防盗门上。如果曹女士仍然不自觉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下一步将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据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介绍,“电子封条”全称叫“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相比传统的纸质封条而言,“电子封条”优势明显:一是特别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有警报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李丁介绍,“电子封条”也并不是坚不可破,其仍然存在被破坏的风险,但是其同步摄像拍照功能会将破坏电子封条的人员及其行为进行记录,以便法院进一步对相关违法人员进行处罚。李丁表示,“电子封条”主要适用于房产的查封,只要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查封,就可以采用“电子封条”的方式。接下来,芙蓉区法院将根据案件的特点,对一些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房产考虑使用“电子封条”的查封方式。采用“电子封条”会产生一些费用,根据法律规定,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执行费用应由被执行人承担。
          01/20 专项治理
        •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部署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开展,持续保持甘肃省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切实解决当前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统一部署,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将围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这一总体目标,采取线上清查与线下整治同步实施,暗访评估与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的方法深入开展。整治过程中,将突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旅游市场秩序、出境旅游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联合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排查整治旅游市场经营主体、A级景区、旅行社存在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针对投诉问题多、安全隐患大的出境游线路,集中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开展联合整治。
          01/07 专项治理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9〕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北京市城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9〕72号)等文件安排,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排查、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等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检查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目的  全面检查各地区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深入检验已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不足,协调解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导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地区和单位,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国家能源局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可持续的成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检查督导内容  (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1.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能源主管部门是否及时传达国家能源局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是否按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是否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是否按要求组织相关能源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治理对策并积极实施;以及相关能源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2.问题解决情况。重点针对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抄表收费不规范、故障抢修不及时、用电报装业务办理超时限、电力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受电端电压不达标和频繁停电等;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推进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结合开展的检查和专项监管工作方面  1.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排查  (1)大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大排查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9〕70号)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大排查工作情况,电力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等情况。  (2)农网改造升级进展情况。重点针对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今年完成农网升级进展情况(包括是否能按期完成),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成效、运行维护服务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  2.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  (1)专项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派出机构开展专项监管工作情况,电网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等情况。  (2)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针对用电报装时间、用电报装环节、用电报装费用、供电质量、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信息公开,以及北京、上海低压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典型经验做法在评价城市推广情况等方面。  3.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  (1)专项监管工作进展情况。《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派出机构开展专项监管工作情况,电网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等情况。  (2)共性问题解决情况。重点针对各地区投诉举报集中的电压不稳及低电压、频繁停电、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停电抢修不及时、信息披露不规范、用户报装受限等共性问题。  三、检查督导安排  (一)分组安排  国家能源局成立15个检查督导组,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全覆盖检查督导。检查督导组由国家能源局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组成。各组安排情况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现场检查督导工作原则上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督导组与被检查督导地区相关单位对接。检查督导报告于11月8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  (三)检查督导方式  听取被检查督导地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能源企业的工作汇报;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实地走访和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现场检查督导各项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市、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与检查督导组密切联系沟通现场检查督导的行程等各项具体工作,协调检查督导工作涉及到的各职能单位、能源企业做好协调配合,准备相关材料,全力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督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各检查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务求实效,轻车简从,不提与检查督导工作无关的要求,按规定结算食宿费用。  (三)及时报送检查督导报告。检查督导组要按照检查督导内容和规定时限,按时完成检查督导工作,并认真编制检查督导报告,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国家能源局将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检查督导组组长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魏志雄010-66597326  周天睿010-66597337
          01/07 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