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bt365体育在线备用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亚洲城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bt365体育在线备用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亚洲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办法的通知

        丹政办发〔202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bt365体育在线备用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亚洲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t365体育在线备用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亚洲城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bt365体育在线备用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亚洲城支持企业上市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抢抓资本市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机遇,鼓励我市企业上市融资,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9〕2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金规〔2019〕4号),对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进行扶持。为强化政策落实和扶持资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健全服务体系

          第二条 完善“绿色通道”机制,为上市后备企业开辟服务“绿色通道”。涉及到具体问题和困难,由相关县(市)区政府建立问题清单,帮助协调解决。对上市后备企业股改上市中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税务、国资、工商、环保和项目立项等审批事项或者出具证明文件等事宜,相关部门要按规定限时办结。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履职过程中,对“在审”“备案”及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相关检查时,在依法合规情况下,考虑企业处于上市特殊时期,应以帮助整改规范为主,尽量避免对企业上市造成负面影响。

          第三条 依法妥善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企业股改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问题,按照尊重历史、解决问题、有利于企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主体和其他相关主体利益的原则,“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妥善处理。

          第四条 加强企业上市宣传培训,加强对资本市场政策法规和上市规则的宣传,及时通报资本市场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报道企业上市成功案例,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通过资本市场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形式,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专业化培训,引导企业股改上市。

          第五条 开展后备企业梯次培育。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工作思路,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排序,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构建梯次推进格局。支持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到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建立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将辖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的上市后备企业纳入市上市后备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1次。建立上市“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对本地区辅导备案企业每家设立1个专班,对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库重点企业设立服务秘书,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难题。

        第三章 明确专项资金标准、条件、程序

          第七条 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一)企业在境内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一次性补助300万元。

          (二)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三)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四)企业在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一次性补助160万元。

          第八条 企业申请专项资金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上市补助条件:本政策出台之日起获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核准批复和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通知。

          (二)境外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补助条件:经境外证券交易主管机构批准,成功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等境外知名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实现融资折合人民币1亿元(含)以上并调入境内。

          第九条 企业申请专项资金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核准企业发行上市的批复文件(备案)等。

          (三)募集资金银行进账单及验资报告等证明证料。

          (四)市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第十条 各县(市)区金融发展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初审,出具意见上报市金融发展局。

          第十一条 市金融发展局收到各县(市)区金融发展局上报的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后,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将专项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同时,将相关文件抄送各县(市)区金融发展局和县(市)区财政局。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不安排专项预算,根据申报据实拨付。

          第十三条 企业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金融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不定期织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 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建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确定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做好包保企业上市服务工作,全程跟踪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五条 强化企业上市工作责任。市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企业上市工作,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市金融发展局具体牵头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上市后备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作为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负责拟订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推进组织实施,并会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按要求根据申报据实拨付专项资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简化程序,限时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金融发展局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bt365体育在线备用_365国际体育官网_365bet亚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