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需要在竞合的新平台上谋求多赢的合作。
这是必然趋势,也已经为过去的实践经验所证明。一方面,即便近年来逆全球化有所抬头,疫情延宕,给全世界带来严峻挑战,中国仍然做到了连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另一方面,开放的中国也同样需要外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外贸等成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我相信中外企业之间的商务合作会迎来更好的未来。”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刘敬东告诉记者,中外企业的良好合作,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技术、更低成本、更低价格的好产品,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而良好的合作一定是建立在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
外企看重中国机遇
2022年伊始,中国经济“成绩单”让世界眼前一亮:过去一年,中国外贸额首破6万亿美元关口,GDP同比增长8.1%,实现较高增长和较低通胀的双重目标。
这一成绩难能可贵。早在2019年,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就多次调低了对全球经济的增长预期,对于经济增长乏力的原因,IMF将其归纳为:贸易壁垒不断增加,贸易和地缘政治相关不确定性升高等。
疫情突然而至,令全球经济发展不得不接受更大的挑战。然而,在此背景下,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却没有改变,中国为国际社会战胜疫情、世界经济稳定复苏注入强大信心和动力。作为全球供应链的主要参与者,中国成功保持了对国内外市场的供应稳定,保持着对其他国家高位的贸易往来,对稳定全球供应链发挥重要作用。
国外投资者更加看好中国,一些跨国企业在对自己的全球供应链和产业链进行调整时很快发现,企业的发展已经离不开中国带来的机遇。
根据商务部统计的数据,2021年中国引资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实际使用外资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人民币,达到1.15万亿元,这是近10年来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同比增速达到14.9%。2022年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2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陈春江在今年1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近期问卷调查显示,3000多家重点外资企业中,94.9%的企业对未来经营前景总体持乐观态度。
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提出,中国不只是施耐德电气全球第二大市场以及全球员工数量最多的国家,更是创新源泉。过去几年,施耐德在中国的研发投入每年增长15%以上,研发人员近3年内增加了近30%,新增人员中超过50%专注于数字化研发。
同样,中国也离不开世界。外资外贸及中外企业的诸多合作,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40多年来,这已被证明取得了巨大成效,对我国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经济增长、财税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纠纷多发冲击诚信
对海内外企业继续扩大改革和开放,中国的态度是一以贯之,且通过各项改革的落地坚定推进。
“对外开放政策中国没有变也不会变,而且我们的外商投资法都有明确规定,要说变只会向有利于扩大开放、有利于投资贸易的方向发展。”3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示,从总体上看,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
刘敬东说,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中国和外国企业之间的金融、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合作大幅增加。
有合作,就免不了有争议。无论是早年的娃哈哈与达能之争,还是近年来的好声音版权纠纷及红牛商标权和合同争议,都提醒我们,要想让中外企业之间的合作更加紧密更加友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就自然离不开对争议的有效防范与妥善解决。
在刘敬东看来,近些年来,由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甚嚣尘上,逆全球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给全球商事主体开展合作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困难。
尤其是受到疫情冲击的影响,各国都在追求供应链的自主可控与安全稳定,鼓励企业内向化发展,世界经济出现逆全球化趋势。逆全球化趋势打破了以往企业合作共赢,共同做大做强的发展格局,转而进入到一种零和博弈的局面中。违背契约的情况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这也让契约精神被再次强调。“个别企业不注重契约精神,会产生风险外溢,降低交易效率。”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分析说。为此,他提出内外资企业都要重信守义,把契约精神坚持到底。
刘敬东指出,重信守义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是中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文化基因。多年来,经过中国政府的不懈努力,中国的市场诚信环境已获得巨大改善,获得外国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广泛认可。中外合作者应在合作中坚持诚信原则,信守合同和商业规则,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环境。
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契约精神之外,法治仍然是最可靠的后盾,刘敬东认为,法治会为全球经贸合作提供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基本保障。
毫无疑问,商业合作以双方的商业获益为目标,但并不存在毫无风险的商业利益。业内人士指出,企业在合作中应注意开展平等协商,且以规则为导向,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以共同赢得最大利益。
刘俊海认为,商业合作应当坚持地位平等、互利共赢、诚实信用、包容互惠的基本原则,一方面要追求双方的共同核心利益,另一方面要提取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共同应对潜在的挑战。
“共度时艰,共担风险,休戚与共,不仅仅是合同法和契约精神的要求,也符合商事习惯和商业伦理,这都是可持续健康合作的基石。”刘俊海说,在优化国际化、全球化的营商环境中,强调中外企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度时艰,非常重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黄进认为,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要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来处理各种问题。企业要重视法治,用法律的武器来处理商事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黄进看来,在合作中,企业要用合同来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也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所以要注意合规管理,防止风险发生,特别是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化的情况下,更应该高度重视规避风险:“企业在国际交往中,首先要把合同订好,规避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要留下隐患。而一旦签订了合同,就要坚守契约精神,严格履行合同。”
“相当多涉外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还并不完善,尤其在知识产权、税法、环保法等方面缺乏规则意识,较易出现商业纠纷。”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就提交了关于构建完善涉外企业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服务保障机制的提案,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有计划地提升涉外企业法律意识,构建完善涉外企业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的服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