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科(政府法律事务科)
负责人:邵昆伦 联系电话:0415-2212758
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协调、审核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规章解释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承办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编纂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相关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